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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基础部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8-07-16 浏览次数:【关闭页面】

各教研室:
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2号)、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8467号)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实验室安全管理,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,消除安全隐患,现成立公共基础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

一、人员组成及分工

组长:李晓东

成员:张刚、杜改丽、吴伟、张超

组长是公共基础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;副组长负责各实验室的安全检查、指导、安全保障;各成员做好所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
二、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

1、落实安全管理规定,监督各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。

2、日常巡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
3、出现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按规定赴现场处理,及时上报。

公共基础部

20187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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